提起律師,人們總習慣性地將其與“打官司”聯系在一起。雖然有越來越多地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不打官司也聘請律師作為自己的法律顧問,但大部分人還是只在遇到法律糾紛的時候才想到找律師,甚至還有相當一部分人遇到問題也總是習慣性地找熟人、關系而不是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
或者覺得自己生活簡單、業務單純或是規模不大,用不著去請律師。那么,平時請個“不打官司的律師”有什么用?這樣的律師能替我們做些什么呢?聘請“不打官司的律師”又有哪些什么好處?下面與您一起探討。
在社會分工日益精細、法治化趨勢不可逆轉的時代,律師作為社會的法律服務者,其業務領域早已不限于訴訟,其作用和地位也絕不等同于舊時的“訟師”。從公司上市到國企改制,從企業并購到戰略投資,從航空母艦的進口到銀行不良資產的回收……“不打官司的律師”在各個領域、通過種種方式,幫助我們有效地防范各種法律風險,提高工作、生活的品味和效率。
其一,防范法律風險。
包括刑事的、行政的、民事的法律風險。企業與企業家在成長過程中都不可避免地面臨越來越多的法律風險,大到如仰融在企業產權問題上、劉曉慶在稅收方面的法律風險,小到企業員工與企業間的勞資糾紛,稍不留神即可能給企業給個人帶來巨大損失甚至傾家蕩產、家破人亡。我們個人在社會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面臨這樣或那樣的法律糾紛和風險,處理不妥也將極大影響我們的工作與生活。
實踐一再表明,事先的風險防范遠勝于危機發生后的補救措施。律師作為專業的和職業的法律從業人員,以其專業知識和執業經驗,可以有效地幫助企業和個人建立防范法律風險機制,如風險的預警機制、評估機制以及遇險緊急預案等,以避免因對現行法律法規的錯誤理解所導致的決策失誤以及因商業伙伴的不誠信甚至誤入對方圈套所致的風險等,同時對資金運作、企業產權取得、企業家本人經營行為、家庭變故等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上可能存在的風險提前防范,防患于未然,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等等。
其二,提高工作效率,優化資源配置。
現今的法律日趨專業化,聘請專業的律師幫助處理相關事務,可以在更好地處理法律事務的同時,騰出我們自己的精力專心做好擅長的事情,從面節約機會成本,獲取比較利益。所謂“有事請找我的律師”,而自己則可以從煩心而不擅長的法律事務中抽身出來專心做自己的事情。
其三,提高工作質量,提升企業品味。
在走向法治化的時代里,擁有自己“不打官司的律師”某種意義上成為衡量一個企業發展狀態的標志。律師不僅可以提供專業化的服務,也可以提高企業以及個人的品味。
其四,優化企業結構,提升企業競爭力。
現代律師的法律服務已經遠不限于傳統的法律服務領域,對于企業而言,好的律師可以參與企業決策,可以協助企業更好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如企業改制、管理人員的薪酬設計等),可以更合理地設計企業運行機制,可以更穩妥地消除企業內在矛盾,可以對企業的資產債務重組提供科學的法律意見,幫助企業的做大做強。“不打官司的律師”可以幫企業做些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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